一、党委教师工作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代表党委履行党管教师工作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能:编制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规划,制定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规范,牵头负责师德师风建设,统筹建立教师惩戒机制,整合学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资源,推动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平台、载体、基地建设工作。
二、人事处
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事人才、劳资和师资队伍建设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高校人事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拟定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和人才培养工作需要,负责拟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经学校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编制管理工作。实施人员编制管理,负责全校教职工的调配,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4.按照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做好高层次人才和优秀人才的引进、选拔及管理服务。制定师资培养和提高计划,组织实施教职工的培训和提高工作。
5.负责组织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管理工作。
6.负责教职工的考勤、考核与奖惩、调动、退休、档案管理、人事调查、统计、报表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校内津贴、补助等工作。
8.负责人事代理、临时用工聘用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