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开展合同期满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聘用合同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
2.劳动合同在2022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人事派遣和劳务派遣(A岗)人员。
3.考核人员名单通过OA系统分发至相关单位(部门)。
二、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合同期满人员填写《合同期满人员考核表》(附件1),于5月15日(星期一)前交所在单位(部门)。
(二)部门考核
1.各单位(部门)成立合同期满人员考核工作小组。
2.各单位(部门)召开考核工作会议,组织合同期满人员述职。
3.考核工作小组从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合同期满人员的考核结果以及是否续聘(续签),并公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续聘(续签)。
4.经公示无异议,各单位(部门)于5月31日(星期三)前将《合同期满人员考核表》《合同期满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及考核工作会议纪要等材料通过OA行文报人事处,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人事处。
(三)合同续聘(续签)
经学校审核,对续聘的事业编制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续签的人事派遣和劳务派遣(A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附件:1.合同期满人员考核表
2.合同期满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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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俞越;联系电话:67703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