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合同期满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04浏览次数:158设置


各单位、部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学校开展合同期满人员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1.聘用合同在20221231日前到期的学校事业编制人员。

2.劳动合同在20221231日前到期的人事派遣和劳务派遣(A岗)人员。

3.考核人员名单通过OA系统分发至相关单位(部门)。

二、考核程序

(一)个人总结

合同期满人员填写《合同期满人员考核表》(附件1)515日(星期一)前交所在单位(部门)。

(二)部门考核

1.单位(部门)成立合同期满人员考核工作小组。

2.单位(部门)召开考核工作会议,组织合同期满人员述职。

3.考核工作小组从思想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确定合同期满人员的考核结果以及是否续聘(续签),并公示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续聘(续签)。

4.经公示无异议,各单位(部门)于531日(星期三)前《合同期满人员考核表》《合同期满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及考核工作会议纪要等材料通过OA文报事处,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交人事处。

(三)合同续聘(续签)

经学校审核,对续聘的事业编制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续签的人事派遣和劳务派遣(A岗)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特此通知。


附件:1.合同期满人员考核表

2.合同期满人员考核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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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俞越;联系电话:6770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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