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22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和各学科2022年度建设质量报告的通知.zip
各学院:
为全面总结和梳理2022年学科和学位点建设进展,更好地谋划和推进2023年各学科学位点(专业学位授予类别)申报,结合学校2022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各学科2022年度《学位点建设质量报告》社会发布工作,现需各学院本着“高度重视,全面总结,数据准确,突出特色”的原则,对学院的学科建设、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现将2022年度相关质量报告的编制要求、进度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学科2022年度建设质量报告工作要求
(一)编制学科
参加第五论学科评估和专业学位水平评估、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学位点。包括:
应用经济学、统计学、外国语言文学、工商管理、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6个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国际商务、会计、工商管理、翻译和法律等5个专业学位授予类别。
(二)编制要求
1. 学科和学位点建设工作总结首先应以各一级学科自身确定的各学科方向进行总结,然后作总体总结。
2.总结内容包括2022年建设进展与成绩(包括但不限于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服务贡献、学科声誉等)、同类学位点对标分析、存在问题及2023年改进计划等。
3.报告应文字精炼、数据准确,重点突出建设成效和亮点,加强对标分析,无需长篇大论。提纲可参考附件1。
(三)进度要求
各学科2022年度学位点建设质量报告2月16日前OA报送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的参评学位点需依据《必赢626net入口首页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方案》,将建设质量报告脱密后于1月31日前在各学院网站公示,并同时提交《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附件2、附件3)至研究生院。
二、 2022年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工作要求
(一)编制要求
1.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以下简称“研究生教育质量报告”)是对上一年度(2022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日)全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全面总结,应充分体现全面性、客观性、科学性。
2.质量报告应围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关键要素,呈现研究生教育的理念与特色,用客观数据和具体事例反映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与状况,并据此作出科学的分析与评价。要突出年度学位点建设和研究生人才培养重大综合改革成果,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和瓶颈,提出针对性对策。
3.各学院负责编制本单位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研究生院负责编制学校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4.质量报告的内容要求见附件4,支撑数据及数据说明见附件5。
5.质量报告内容与支撑数据相互呼应,支撑数据统计须准确、客观、严谨、规范。所有数据按自然年度(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统计。
学院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编制体系务必参照附件4的内容要求和附件5的支撑数据及数据说明,填写附件6本学院完整的报告,内容中避免出现“无”、“略”等字段。
(二)进度安排
1.2023年1月13日-2月28日,各学院编制本单位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含本单位设立的所有学位点),2月28日前将附件6及支撑数据发送电子版通过OA报送研究生院,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
2.2023年1月13日-3月31日,研究生院编制学校的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3.2023年4月1日-5月1日,研究生院对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进行后期编排和印刷,并送交上海市学位办。
特此通知。
附件: 1.《必赢626net入口首页XX学位点建设工作报告》参考提纲(2022年度修订)
2. 学术学位授权点《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3. 专业学位授权点《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
4.2022年度《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内容要求
5.2022年度《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支撑数据及数据说明
6.2022年度《上海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年度报告》
学院撰写文本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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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23年1月14日
(联系人:陈雅媚、翟小蒙;联系电话:67703182;邮箱:chenyamei @suibe.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