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索取号:102730505001-2016-0031发布时间:2016-11-15浏览次数:87

各相关部门: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为做好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同时也是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偏重理论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偏重理论和重大政策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4万元/项。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偏重对本市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决策咨询研究,研究周期为1年,项目经费额度为5万元/项。
     (四)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无指定选题限制,鼓励加强学科前沿问题研究,鼓励积极关注现实性、应用性问题研究,研究周期为3年,项目经费额度为3万元/项。
     二、申报条件
     (一)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一般项目
     申报人必须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必须是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
     申报者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如未达到上述要求,须有两名同一学科、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的书面推荐。
     (二)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教育学青年项目
     申报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是35周岁以下(即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在上海市工作或者居住的,未取得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各级各类青年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
     (三)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决策咨询项目
     申报单位限于本市各民主党派市委、上海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委员会、上海市中青年知识分子联谊会,各单位限申报1项。
     (四)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者为本市各级各类教育工作者、教育管理工作者和有关单位的科研人员。优先鼓励学校一线教育工作者开展多样化、个性化、特色化教育科研,推进基层教育改革和教育实践。
     (五)申报项目的预期成果形式可以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以教科书、工具书、资料书、年鉴、编著、译著等为预期成果形式的申报项目一般不予受理。
     (六)为保证项目研究的质量,同一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市社科规划课题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未结项者,不得申报本年度各类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
     三、申报办法
     (一)项目申报工作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和《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组织进行。
     (二)申报人根据项目类别填写相应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均一式6份。
     (三)各部门、单位要着力把关提高申报质量,适当控制申报数量,特别是要减少同类选题重复申报。
     (四)各区教育局所属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报材料,应报各区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各高校研究人员的项目材料报学校教育科研管理部门,由学校审核后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教委直属单位、其他有关单位申报人的项目申报材料由单位审核后集中报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的截止日期日期为2016年11月25日。
     (二)本年度项目申报不需要登录网上平台,各申报人报送项目申报材料的同时,须把《2017年度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dingzhansheng@suibe.edu.cn
     (三)本通知以及各类项目申报材料均可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网站(www.shmec.gov.cn)或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网站(www.cnsaes.org)下载。
         联系人:   丁占胜
        联系电话:6770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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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研处
      2016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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