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必赢626net入口首页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党委学生工作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9-07 浏览次数:1855

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等四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沪教委规[2019]7号)和《必赢626net入口首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沪经贸大办[2019]152号)的相关规定,为做好必赢626net入口首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按照新文件新办法调整必赢626net入口首页2020—2021学年本科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和困难认定相关工作,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工作制度,规范工作程序,是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资助资源,切实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高等学校资助政策和措施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身上的前提。学生在困难认定申请审核通过之前,不能享受必赢626net入口首页的各项帮困助学政策及措施。不准备申请享受校内外各项资助措施的学生可以不申请困难认定。
二、困难认定的有效期
本次认定有效期为2020-2021学年(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
三、困难认定申请所需的相关材料
所有材料必须全部为原件(要求是复印件的材料除外),涂改无效。除政府机构开具的证明材料外,其他的材料纸质幅面全部为A4纸。所需相关材料如下:
(一)《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认定申请表》)。特殊群体类型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应复印件,在“个人承诺”一栏中手抄一遍承诺内容,并本人签字。
(二)其他证明材料:
1、建档立卡困难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低收入困难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均须提供有关部门认定证明;
2、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须提供残疾证复印件;
3、须提供父母收入证明;本人为单亲家庭(指父母一方去世或被父母一方遗弃)子女、父母离异家庭子女,须在《认定申请表》的家庭有关信息中说明情况,并提供证明材料;
4、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中的内容请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包含是否单亲、家中是否有大病患者、父母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是否拥有多套房产、是否已接受其他社会资助等。
四、申请流程
(一)学生需填写《认定申请表》,也可在学校学工部网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二)报到、入学后一周内将书面申请材料递交至学生事务中心5号窗口,同时在辅导员处登记个人家庭经济情况信息,电子信息与纸质版必须完全相符,否则审核不通过。
(三)辅导员根据学生提交的材料,汇总班级或年级“困难生导入模板”信息;
(四)采用民主评议方式推荐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民主评议小组的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总人数的10%),民主评议小组组长填写《认定申请表》中的“民主评议”的推荐档次和陈述理由,字数不得少于30字,报学院认定工作小组审核。
(五)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初评结果,审核通过后,认定名单需在本班级、本学院内以合适方式公示,在学院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办公室审核。
五、重要说明
(一)困难认定实行申请审批制,未按时提出申请的学生视作主动放弃。
(二)困难学生须如实向学校反映家庭的经济收入情况,并保证所提供的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学校将不定期进行核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隐瞒虚报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资助资格,收回资助资金。
六、助学贷款申请程序及所需材料
(一)生源地信用贷款
生源地信用贷款是由生源地贷款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高校新生和在读生发放的,通过代理结算机构完成资金划付和本息回收,享受财政风险补偿金和贴息政策(借款人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由政府全额承担),新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局)办理助学贷款。
1、到校后需要提交的材料:国家开发银行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上联)或非国家开发银行的贷款确认函(抬头为必赢626net入口首页那一联),空白处须写上学号和手机号。
2、提交时间与地点:于开学第一周内交至学生事务中心6号窗口。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本校学生资助部门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
1、所需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录取通知书复印件;
(4)中国银行借记卡复印件(手抄卡号于复印件上);
(5)记好父母的身份证号。
以上纸质材料请于开学第一周内交至学生事务中心6号窗口。
2、报到、入学后,在辅导员的指导下,老生于9月30日前、新生于10月16日前通过“上海市学生资助网”填写助学贷款申请(http://61.152.117.90//infomssh/login_online.jsp→在线申请→注册账号并登录→校园地贷款申请→在线申请),不提交、信息与纸质版不符或不全,将审核不通过。
3、贷款签约时间和地点后续通知到个人。

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docx

(联系人:困难生认定 吐尔逊 乐群楼320室 67703040<br>助学贷款 金珺雪 乐群楼320室 6770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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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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