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2-01-19 浏览次数:494
    

      根据中德政府文化交流计划,教育部将在2012年度继续与德意志学术交流中心(DAAD)联合执行中德学者短期合作交流项目,支持双方学者到对方国家进行1-3个月的短期合作科研。
      本项目主要资助承担国家重大科研计划及与德方高校/研究机构已有合作课题的高校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建立联合高科技实验室项目和自然科学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优先考虑留学回国人员和高校强强合作范围内的项目执行者。
    两年内曾获得此项目资助的人员不具有申请资格。申请者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必赢626net入口首页可推荐2人。
      校内申请截至2012年2月8日,请于此时间前,将相关材料交至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交流处。并同时发邮件至科研处邮箱kyc@shift.edu.cn 国际交流处和科研处将共同操作,采用定向推荐和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推荐人选。

      国际交流处联系电话:52067269(处长室);52067299(办公室);52067309(办公室)。

    科研处联系方式:kyc@shift.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申报时间为2012年3月1日-3月20日,届时请登陆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

      相关通知及材料要求,请在科研处“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科研处

20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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