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21 浏览次数:892
    
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现已向社会公布了2012年度基金项目申请通告(申报指南将于12月底发布),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较大变化,请各位申报人员撰写申请书之前请仔细阅读项目指南、申请通告和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办法,紧密围绕指南进行选题。申请通告、项目指南和管理办法请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网(http://www.nsfc.gov.cn)下载。
1、2012年新设立“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在面上项目中设立“青年科学基金-面上项目连续资助项目”。具体条件和要求请查询指南。
2、2012年度申请书撰写采用离线和在线两种方式。
(1)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采用离线填写。申请人于2012年1月1日后登陆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ISIS系统)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不得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下载使用新版申请书时,请务必将以前版本的申请书模板文件全部删除。
(2)其它项目采用在线填写,申请人向学校科研处索取用户名和密码(承担过基金项目的人用原用户名和密码),登录ISIS系统填写。
(3)2012年申请书中增加英文摘要和英文关键词填写等要求。
(4)除特殊说明的以外,研究起止时间一律填写2013年1月1日—201*年12月30日,研究期限根据项目类型确定(青年科学基金项目3年,面上项目4年,重点项目5年)
二、不同的学部和不同的项目类型对申请人的条件与申请书的填写要求各有不同,申请人除仔细阅读《指南》中的申请须知外,还应特别注意申请项目所属学部的特别要求。
三、申请者下载2012年版申请书(解压缩后有4个文件,电子申请书“NSFCProposal”必须与其它三个文件放在同一目录下方可运行和“检查保护”,并注意查看“NSFC申请书帮助文档”)后请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填写,一定要准确选择或填写“申请代码”(2012年新代码)、“资助类别”、“亚类说明”、“附注说明”等项内容,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四、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对2012年度的项目申报进行了限项规定,申请人须仔细阅读《指南》中的限项规定,不符合限项要求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经费预算要合理,各学部的资助强度各有差异,请申请人按照自身课题设计作合理性预算,并严格按照基金委制定的《资助经费管理办法》执行,详细办法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网页。在具体的经费安排中,请注意:
1、国际合作与交流费:面上项目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超过15%,重点项目不得超过10%;
2、劳务费:面上项目与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得超过15%,重点项目不得超过10%,且特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
3、管理费必赢626net入口首页不予征收。
六、申请人和项目组成员必须本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申请书中的项目组成员中如有校外人员(包括研究生,不包括境外人员)参加,即视为有合作单位,在申请书信息简表中要填写合作单位信息,在申请书签字盖章页上要加盖合作单位公章。1个申请项目的合作研究单位不得超过2个。
主要参与者中的境外人员被视为以个人身份参与项目申请,如本人未能在纸质申请书上签字,则应通过信件、传真等本人签字的纸质文件,说明本人同意参与该项目申请且履行相关职责,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七、特殊说明:
为防范学术不端行为,避免重复资助,自然科学基金委2012年仍将通过计算机软件对申请书内容进行比对(相似性检查),特提醒申请人注意:
1、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申请不同类型项目的资助;
2、受聘于一个以上依托单位的申请人,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通过不同依托单位提出申请;
3、不得将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以不同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4、不得将已获资助,向同一科学部或不同科学部提出重复资助申请。
以上情形如有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对确有学术不端行为者将提交监督委员会处理。
八、申请书提交相关事宜:
1、提交时间:2012年3月5日前交至科研处
2、提交材料:
(1)离线申请项目:签字后的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2份(包含附件材料),同时将电子版申请书(只需word文件)发送至xujianhong@shift.edu.cn,并注明申请人姓名及所属部门。
(2)在线申请项目: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其电子附件材料,下载并打印最终PDF版本申请书,将签字后的申请书一式2份交至科研处,无需提交纸质版附件材料(有关证明信和推荐信等纸质材料原件除外)。
3、提交的纸质和电子申请书请确认内容和版本号一致(电子申请书每次修改后要进行“检查保护”,再保存、打印)。
九、申报过程中,如有其它问题,请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许建红   电话:6770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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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 研 处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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