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院所,各团体会员单位:
为推动“十二五”时期商务统计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进一步提升商务统计理论和服务水平,商务部综合司和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以下简称“统计学会”)决定举办第八次全国商务统计论文评选活动,欢迎关心商务工作、热爱统计事业的相关单位和人士踊跃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全国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统计学会会员单位、商业和外经贸企业、有关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均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参加论文评选。评选分为院校组和企事业组两组进行:院校组包括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和中央、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企事业组包括商业、外经贸企业和基层商务部门。
二、参考题目及范围
1、后金融危机时期商务事业的发展思路。
2、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结构,保持对外贸易稳定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可行措施。
3、创新利用外资方式,优化利用外资结构,提高利用外资质量。
4、创新对外投资和合作方式,积极稳妥地实施“走出去”战略。
5、如何进一步扩大内需,切实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6、外贸景气指标体系的构建及其应用。
7、进出口价格指数的构建及其应用。
8、双边贸易统计差异的成因分析。
9、现有贸易统计制度的局限性及未来改革思路。
10、国际收支手册修订(BPM6草案)及其对我国贸易统计的影响分析。
11、新形势下商务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存在问题及其建议。
12、当前商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研究。
三、几点要求
1、作者须在上述规定范围内命题,每个作者(包括以“集体”名义报送)限报1篇论文参评;
2、参评论文应是2009年12月份(第七次全国商务统计论文评选活动)以后撰写的文章;
3、参评论文要体现“统计”特色,即从统计的角度、运用翔实的统计资料和科学的统计方法观察分析经济现象和问题;
4、要求:立论准确、主题鲜明;联系实际,内容翔实;结构严谨、文字简练;篇幅限制在4000--5000字;
5、作者通过电子邮件或光盘报送电子文本,必须署具实名,写明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并在论文首页右上角注明“全国商务统计参评论文”字样。
四、选送程序
参评论文采用“统一组织、逐级选送”的方式进行。地方(包括以集体和个人名义)报送的参评论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或统计学会统一组织,按有关要求进行初步筛选,汇总后报送统计学会;中央有关企业和大专院校的参评论文,可由作者直接报送统计学会。联系方式附后。
五、评审程序
1、组建评审委员会:为做好本次论文评选活动,商务部综合司和统计学会共同组建评审委员会,共计7人,其中刘海泉司长担任主任,刘匡元副会长、贾怀勤教授担任副主任。
2、评审方法:
——每位评委对每篇参评论文进行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之后计算每篇论文的平均得分。
——将参评论文按院校组和企事业组分别评分,每组按得分高低排序,依次确定本组获奖名次。
3、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分四个方面评审
——立论准确,观点鲜明,主题突出(35分);
——联系实际,有的放矢,对具体工作有一定参考价值并具可操作性(35分);
——结构严谨,逻辑性强,数据翔实,分析深透(20分);
——有新思路、新创意(10分)。
4、奖项:本次评选活动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组织奖。暂定院校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8名;企事业组一等奖1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主要在地方参评单位中产生。
优秀组织奖入选条件:一是积极参加本次评选活动,按通知要求认真部署并组织落实;二是选送和获奖论文的数量较多。
获奖论文将在《对外经贸统计》杂志上分期选登。
六、时间安排
1、截稿时间:2011年10月31日
2、评选结束时间:2011年12月20日
3、宣布评选结果:在全国商务统计或相关工作会议上宣布评选结果,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中国外经贸统计学会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菜厂胡同58号(邮编:100006)
电话: 010—65239340;010—65239338;
传真: 010—65239340;010—65239338;
电子信箱:tjxhbjb@sina.com
联 系 人:齐越 惠吉华
商务部综合司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统计学会
二0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