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01 浏览次数:813
    

沪贸科201117

关于开展2011年“晨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

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通知,2011年度“晨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晨光计划项目的人选必须为30周岁以下(198111以后出生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副高级及以下职称的在编青年教师。申报人必须能够亲自参加初定于5月下旬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组织的答辩评审,不参加答辩者将视为自动弃权。 

二、资助额度  

晨光计划项目分社会科学研究和自然科学研究两大类。社会科学研究每项资助2万元,自然科学研究每项资助6万元。完成期限一般为1-3年。  

三、申报方式  

1、晨光计划项目实行限额申报,请各部门按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项目申报人选1名,科研处将组织有关专家评审,再报送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各部门推荐的人选需提交项目申请书一式7份,同时提交电子文本(申请书可从科研处网页“相关下载”栏目下载)。于420前报送至科研处(行政楼210)。

材料电子版发送信箱:chenjialin168@shift.edu.cn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

 

(联系人:陈加林  联系电话:6770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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