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科研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3-16 浏览次数:876
    

各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改革,加强新时期我国工程科技人才培养,服务创新型国家建设,教育部与中国工程院继续设立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专项任务项目,参照《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司和中国工程院教育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现将2011年度本专项一般项目具体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额度
    
  本专项设立一般项目22项左右,公开招标,每项资助经费7-9万元。申报题目参照指南(见附件)。
    
  二、研究周期及成果形式
    
  研究周期原则为2年,特殊项目经批准可延长1年;最终成果应为专著、研究报告、论文等。
    
  三、申报范围及申报条件
    
  1.本专项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每校限报2项。申请者应为上述高校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在编在岗教师,鼓励各高校联合企业及科研机构共同开展研究。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一个项目,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专项: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含重大课题攻关项目、基地重大项目、后期资助项目、一般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08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含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后期资助项目、西部项目和单列学科等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申报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四、申报办法及申报程序
    
  1.2011年度本专项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信息网(www.sinoss.net)(以下简称社科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程序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310开始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社科网www.sinoss.net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用计算机填写、打印《申请评审书》,48日前将《申请评审书》(12份,A4印制)交至科研处。《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发送至xujianhong@shift.edu.cn,由科研处统一上传至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

4.有关项目申报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社科网。联系电话:010-62510667,手机:1336659690113366596902,电子信箱:xmsb2011@sinoss.net
    
   五、其他要求
    
  1
申报者务必确保《申请评审书》电子版和纸质版的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2.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不得出现申请者学校、姓名等有关信息,否则作废。
    
  3.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二○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联系人:许建红,联系电话:67703220

附件:

 

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一般项目指南

 

1. 创新与实践导向的工程科技人才培养研究

2. 高校与科研院所、企业联合培养工程科技人才问题研究

3. 工程教育中设计环节的研究

4. 新形势下工程类专业改造研究

5. 工程科技人才继续教育问题研究

 

指南说明:

1.请按照上述5个方向申请,题目可自拟,最终中标约22项,每项资助79万元;

2. 一般项目定位是全面均衡布局,瞄准工程科技人才培养基础性、现实性、热点问题,鼓励研究人员在基金资助范围内,开展科学的、实证的、创新性研究;

    3. 限全国普通高等本科院校申报,鼓励跨行业、跨部门、跨专业以及跨学科联合开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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