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08-2012年学科建设规划》及《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08-2012年学科建设规划及实施方案》,根据《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科建设管理办法》、《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科建设项目考核实施细则》等文件,现开展2010年度各级学科建设项目考核工作。学校将根据考核结果下达明年学科建设经费。
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上海市教委第五期重点学科,包括:金融学、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国际贸易法;
校级重点学科,包括:国际贸易学、英语言文学、民商法学、旅游管理、会计学;
校级重点研究方向,包括:技术经济管理(项目投资与评估方向)、统计学(服务业测量和服务贸易统计方向)、管理科学与工程(国际物流管理研究方向);
校级一般学科,包括:经济法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日语语言文学。
二、考核内容
1、学院总结
由主管科研副院长负责落实。总结内容包括: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基地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管理工作(要求有好的案例,突出重点);字数在1500-3000字左右。
2、学科总结
由各学科带头人、临时学科带头人负责落实。总结内容包括:人才队伍建设;研究基地建设;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等(要求有好的案例,突出重点);字数在800-1500字左右。
并填写《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学科建设指标体系》(可在科研处“相关下载”栏目下载)。
三、考核时间
2010年1月至2010年12月。
四、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学科于2011年1月10日前,将书面总结与数据统计表交至校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chenjialin168@gmail.com。各学院、学科请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以备查。
特此通知。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科 研 处
二○一○年十二月十六日
(联系人:陈加林,联系电话:67703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