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届“法之魅”法律文化节之普法小故事——以案为鉴,以俭养德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4-22 浏览次数:421



可俭节用,实弘道之源;崇侈恣情,乃败德之本。


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重要内容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指出,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既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迫切需要,也是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传统美德、加快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重要举措。

然而本应该以身作则的一些公职干部们却利用职务之便,奢侈浪费,大摆廷宴,来自舌尖上的腐败令人寒心。


一、案件回顾

2018年至2019年,经某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某某批准,交通局办公室从拨付机关食堂的补助中,以信息宣传奖励等名义违规套取2.95万元用于公务接待,先后在机关食堂组织宴请11次,每次都从大饭店聘请厨师,采购名贵菜肴和高档酒水,费用全部以食堂补助开支。李某某还2次批准以购买办公用品名义开具虚假票据,违规报销接待费用1.38万元,2次指示办公室人员将接待费用分多次化整为零进行报销。



二、裁判结果

李某某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抵制公款吃喝。但是他却顶风违纪,采取在内部食堂宴请、开具虚假发票、化整为零报销等方式变相公款吃喝,企图给公款吃喝穿上隐身衣,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应当受到严肃处理。因此,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被免去交通局党委书记、局长职务。


三、案件相关的法条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或者用公款购买赠送或者发放礼品、消费卡(券)等,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三条国内公务接待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四、案件启示

心存敬畏,莫怀侥幸;克服口腹之欲,少贪口腹之利而从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党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发力,坚决刹住公款大吃大喝的不良风气,取得了显著成效,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党心民心为之大振。但是,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作风积弊还没有根除,有些问题依然以变相和地下的状态存在着。  

严抓严管、绝不姑息同时,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公众保持健康心态,大力在全社会倡导适度消费、勤俭节约风气坚决抵制组织和参与违规吃喝。俭则约,约则百善俱兴;侈则肆,肆则百恶俱纵。公款大吃大喝,与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背道而驰,与党的性质和宗旨格格不入。公款大吃大喝,吃掉的是国家财产,吃掉的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吃掉的是党心民心,腐蚀的是党的执政基础。

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以责明廉,落实系统化监督以制保廉,促进精准化防控杜绝舌尖上的浪费与腐败,重在大家,重在你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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