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校“魅力团支书”评选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3-24 浏览次数:161

法学院各团支部

团的干部是共青团工作的骨干,从严治团必须从团干部严起。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心系广大青年、提高工作能力、锤炼优良作风”团干部培养重要要求,进一步贯彻落实《共青团中央改革方案》《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上海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上海高校共青团工作改革要点》《必赢626net入口首页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有关精神,结合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有关工作部署,法学院团委决定深入各基层团支部,开展“魅力团支书”评选活动。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一、评选对象
法学院各基层团支部现任团支部书记

二、评选标准
1. 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理想、有追求;
2. 工作能力扎实,能够出色完成各项团组织工作,带领所在团支部获得一定荣誉,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曾获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3. 工作作风优良,在团员学生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号召力,积极参加各类社会服务活动。

三、上报及评审方式
1. 海选申报
(1)符合申报条件的参选人填写登记表,并附上至少一封推荐信,上交至法学院团委;
(2)参选团支书须在2018年度考核中获得良好及以上;

四、表彰及奖励
1. 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励,汇编荣誉册,召开表彰大会;
2. 推选获奖者参加团中央“百佳团支书”寻访活动;
3. 获“魅力团支书”称号且满足“优秀团干部”参评条件的团支书,可直接推荐参评本年度“优秀团干部”。
4. 在“魅力团支书”获奖者所在团支部的星级评选中给予一定加分。

五、工作进度及材料要求
1. 3月28日(周四)中午11:40-13:00将《必赢626net入口首页“魅力团支书”登记表》(附件一)、《推荐信》(含于附件二)交至法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博闻楼102)。
2. 4月5日前法学院举行答辩并将选拔出候选人并上报校团委。
5. 5月举行表彰活动。


联系人:法学院组织部  李杭杭  17717012617
        法学院组织部  刘培诚  17721357049


附件一:《必赢626net入口首页“魅力团支书”登记表》.docx

附件二:《推荐信及推荐材料格式要求》.docx




共青团必赢626net入口首页法学院委员会
                                   2019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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