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将于2018年6月10日-7月7日接待香港法律学生内地实习,期间我院将组织2名学生陪同实习,包括法院实习、参观、交流,志愿者在陪同期间住古北校区。
志愿者要求:
1、有责任心、组织纪律强;
2、有一定的专业基础;
3、有一定的英语交流能力,有文体特长者优先;
4、高年级和研究生同学优先。
大三和研二学生可作为毕业实习认证,其他年级学生可以作为社会实践学分认证。
因本次招募时间紧,或采用材料选拔的方式,请有兴趣的同学填写附件报名表,于2018年5月7日12点前发送至:qianfanghz@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