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年利达助学”奖学金评审现已启动。
一、申请资格:
1、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专业能力和英语能力突出;
3、家庭条件相对贫困优先;
4、针对全日制就读法律专业的二年级本科生和二年级法律/法学硕士研究生。
二、评审方式:
1、奖学金评审采取学生申报制;
2、请有意者于2017年11月27日(周一)13:00前填写《奖学金申请表》和《申请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suibelawsac@163.com,邮件名标明“2017年利达+本科生/研究生+姓名”;过期不予受理。
3、《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于11月27日13:00前交至法学院学生事务中心(博闻楼102);过期不予受理。
4、个人中英文简历、科研成果、荣誉证书和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申报材料备查,暂不上交。
附件:
法学院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