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名誉院长周汉民教授当选民建上海市委会主委

文章来源:法学院 作者: 发布时间:2017-04-10 浏览次数:286

330日,民建上海市委会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顺利闭幕。当天上午举行的民建上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了民建上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其中周汉民校友当选民建上海市第十三届委员会主任委员。

  

周汉民,男,19574月生,汉族,浙江宁波人,200410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19754月参加工作,研究生,法学硕士,教授。现任全国政协常委,民建中央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民建市委主委,市社会主义学院院长,上海中华职业教育社主任。

  

周汉民校友2004年加入民建,彼时,47岁的周汉民校友担任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副局长。20059月,加入民建尚未满一年的周汉民被增补为民建上海市委会副主委。20073月,民建上海市委会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选举周汉民校友为主任委员。十年后,周汉民校友第三次当选民建上海市委会主委,这也是民建章程规定的“任期制”的最高届数——三届。


19791月至198212月,周汉民校友就读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外贸经济系学习,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59月至19877月,就读于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系学习,获硕士学位。19831月至200011期间,周汉民校友历任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国际经济法系主任、研究生部主任、国际经贸研究所所长、法学院院长、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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