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贸大组﹝2014﹞6号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应尚军同志任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铁铸同志任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戴天柱同志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凌婕同志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忠樑同志国际经贸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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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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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尚军同志任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铁铸同志任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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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去张忠樑同志国际经贸学院副院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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