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应尚军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09 浏览次数:409

沪经贸大组﹝2014﹞6号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应尚军同志任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铁铸同志任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戴天柱同志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凌婕同志金融管理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张忠樑同志国际经贸学院副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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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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