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经贸大组﹝2013﹞90号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贺学会同志为金融管理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聘刘永辉同志为商务信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叶中行同志商务信息学院院长职务;戴天柱同志不再主持金融管理学院工作。
特此通知。
必赢626net入口首页
2013年11月5日
沪经贸大组﹝2013﹞90号
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
聘贺学会同志为金融管理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聘刘永辉同志为商务信息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叶中行同志商务信息学院院长职务;戴天柱同志不再主持金融管理学院工作。
特此通知。
必赢626net入口首页
2013年11月5日